大学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通用3篇-k8凯发天生赢家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通用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大学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甲、乙、丙共同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解决及配合教育学管理、日常安全、定向就业安置等各方的约定,就丙方同意让甲方定向分别安置12580、10086客服、太平洋客服呼叫、电子应用岗位工作,甲、乙、丙三方遵循各自的有关约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排丙方定向安置实习、实训、就业地点:
1.12580,10086客服专业,太平洋客服呼叫专业在xx省xx市。
2、其它。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负责定向委培班的学员安置实习、实训、就业工作;
2、负责定向企业的人力资源要求动态及时反馈给乙方;
3、负责丙方:
(1)第二年12580、10086客服进入实训阶段的12580、10086外呼(综合工资2000元/月至2500元/月);第三年12580、10086客服进入实习期间12580、10086外呼合格者考核进入内呼(综合工资2500元/月至4500元/月),内呼另要求声音甜美、形象端庄、气质高雅、女身高1.62米—1.68米、男身高1.72米—1.80米(综合工资2500元/月至4500元/月);
(2)第二年太平洋客服呼叫进入实训阶段(综合工资2500元/月至4500元/月),第三年太平洋客服呼叫进入实习期间合格者考核晋级或进入储备干部(综合工资3500元/月至6500元/月);
(3)第二年电子应用岗位进入实训阶段(综合工资1450元/月至2500元/月),第三年电子应用等岗位进入实习期间合格者考核晋级或进入储备干部(综合工资2200元/月至3000元/月);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规定的教学大纲按时授予丙方学习,成绩合格并无不良记录者按国家规定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2、负责丙方的专业培训,并安排定向专业课程,请定向专业讲师授课,达到定向就业工作的要求,定期的考察及评估。
3、负责丙方在校期间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等。
4、负责配合甲方定向生源的安置工作。
四、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实习、实训、就业工作安置。
2、丙方在校学习过程中一切按乙方的教学大纲修满所有开设的课程并成绩合格顺利毕业;
3、丙方在校期间不能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否则甲方不予安置定向工作,此协议视无效。
4、丙方在校期间因自身原因导致开除、身体残缺等达不到乙方入学时标准要求的,甲方不予以安置工作。
5、丙方必须交清全部甲、乙方所规定的学杂费、代收费及培训费。
五、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丙方毕业后,在定向企业规定范围内丙方不接受甲方的定向安置或安置后因违纪行为被定向企业开除的,视为丙方自愿放弃定向安置工作,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一致解决,如有分歧意见,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大学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篇2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学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篇3
学号: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用人单位:
年月日
学校
年月日